为救陌生人而奔波,他才不干。
为烧鸡翼而冲锋,他却很愿意。
秦雍的爆炸实力,自然不是野鸡能够敌过的。
小小野鸡的神情,是完全呆滞的。
它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就被这俊俏少年给抓住了。
这是远远超越它的力量,让它根本不能摆脱。
野鸡的心中,可是惊讶了。
哎呦!
我小小野鸡何德何能,竟能让这样的大妖对我感兴趣了??
秦雍是一个好人,他没有让野鸡太过痛苦。
一个剑气释放,直接将野鸡崩晕了。
火点燃之前,可不能杀鸡。
这样可就不新鲜了。
他拾取枯枝之时,却听见两千米外,传来了一阵喧闹声。
“别杀我,别杀我!!”
“我们认输了!”
“我们愿意投降,我们愿意做你们的奴隶!!”
“是啊,是啊,求求你们,饶我们一命。”
秦雍缓缓抬头,朝着前方望去。
一位穿着宽大黑衣短袖的年轻人,正带着三十余人,将六位同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人给围了。
这年轻人看起来就十分潮。
那耳钉,左右各八个。
鼻子还有一个!
再配上那宽大短袖,整一个说唱能手的模样。
事实上。
这个年轻人的话语,也的确是词很多,语速也很快:
“我们不是不讲,道理的蛮人!”
“只要没有作恶,我们放一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