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到没人之后,李然单独找到高顺。
“荀彧的小命,就交给你了,此番出战,定要保全他的性命。”李然嘱咐。
“将军,至于么?不就是富家公子哥?自己作死,也怨不得别人不是。”
高顺对荀或可一点都看不惯。
整天李文轩,李文轩的,直呼其名,一点尊重都没有,这让高顺很不爽。
屁点本事没拿出来,还整天大呼小叫的。
李然笑着说道:“荀或现在就是年轻了点,29历练历练就会好。”
“你一人,顶多能抵得上百人,但荀或一条计谋,至少能抵得上万人。”
“以后你就会明白,荀或是个大才,不要小看他。”
“听我的,一定要保护他周全。”
高顺虽说有些不情愿,但还是答应下来。
在高顺眼中。
什么大才,不就是顶着士族名头的年轻公子哥么?
跟李然一比,差的连谱都不沾。
李然也就比荀或大了两岁而已。
早在两年前,李然就已经名满天下,谁人不知?
荀彧还臭屁?
在高顺眼中,连给李然提鞋都不配。
当天晚上,李然带着骑兵,换上了鲜卑人的衣服。
又带了一些会说鲜卑语的并州青壮。
趁着黑夜,用布条包裹住马腿,偷偷出发,深入雁门郡腹地。
当天晚上,众人就跑出三十里远。
在确定没有被鲜卑人发现后,这才开始休息。
李然一边啃着肉干,一边拿出地图。
“高顺,我们现在距离汪陶县还有多远?”李然问道。
“汪陶县?距离还挺远,差不多有百十里,将军,我们要去那么远的县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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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先远后近,要是距离长城太近,鲜卑人就会知道的越早,不如先从远处县城下手。”
“都听将军的,我们一行骑兵,如果走大路,顶多两天就能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