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次战争可是能死到910的人。
这一个案件再是凶狠,能一口气死几百人的案件,就算是泼天大案了。
而在这时,刘推官已经将师爷整理好的案卷,呈交上去。
随后这案卷和相关判决文书,就一路通报,然后向上送达。
其实在闻人升看来,这显然是很不合理的。
简单来说,就是没有形成拘捕,起诉,判决,三个体系的分开。
而现在拘捕、起诉、审判的完全是一套人马。
由此可见,这封建社会得有多少冤枉的。
完全就看县令的英明程度。
英明一些,冤枉的就少点。
昏聩的,冤枉的就比比皆是。
为什么,义军进城,就要释放囚犯,被认为是善举。
就是因为绝大部分都是好人。
一句话,对于衙役来说,是凶狠歹毒的杀人犯好抓,还是流浪汉,身边的乞丐,乃至无辜的百姓好抓?
显然是后者。
真要是找人替罪,优先就是流民,乞丐,随后就是周围有牵连的百姓。
所以百姓有事没事,都不会找衙役的。
宁可自己吃亏,忍气吞声。
而刘推官的文书,就会一路报到按察使,然后就是刑部尚书。
最后再由天子勾决。
一般来说,刘推官已经做到这种程度,是不会被批驳的。
而在这时。
刘根在大堂之上,大喊道:
“大家听好了。”
“我是冤枉的,我真是冤枉的!”
“我一开始只是想偷东西,后来又想冒名顶替。”
“但是我真没杀人。”
“我最后去喊那客人出城的时候,他已经死了。”
“因为他死了,所以我才敢偷东西的。”
“不是说我为了偷东西就去杀人。”
在这最关键的时候,刘根终于说出了另外一种可能,也比较符合逻辑的可能。